1、如要对未分配现金流量凭证进行流量分配,可以随时(与是否审核、过账、结账无关)分配现金流量的,具体操作是在软件主界面点击【凭证处理】——【流量分配】,系统会弹出“流量分配凭证列表”,在列表中点击需要分配的凭证,单击工具栏上的【分配】按钮,然后对凭证中每一笔业务分别指定现金流量项目。
2、如已分配金流量凭证,但分配错误,需要重新修改。操作方法是:在软件主界面点击【凭证处理】——【流量分配】,系统会弹出“流量分配凭证列表”,在工具栏上选择【过滤】按钮,在弹出的“凭证过滤”窗口中将现金流量分配情况选择为“已分配”,然后在列表中点击需要重新分配的凭证,单击工具栏上的【分配】按钮,然后对凭证中每一笔业务分别指定现金流量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建账时,系统默认是不处理现金流量业务凭证的,为了防止漏分配凭证。可以在系统选项里将现金流量控制方式修改为录入凭证时必分配或者弹出选择模式。这样只要编制涉及到现金流量的凭证,保存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弹出现金流量分配窗口。系统选项的启用方法参见帖子:http://www.liangshi100.com/bbs/viewtopic.php?f=3&t=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