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如何进行发票的勾选确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2、如何进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抵扣勾选?
答: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抵扣勾选”模块,选择“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类型,可以直接查询到符合勾选抵扣条件的发票,直接进行勾选操作即可。勾选完成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需要在申报期进行抵扣统计表的生成和确认操作后,才能作为当期抵扣的依据。
3、购方企业在收到销方(同省)开具的电子专票后,在综合服务平台中找不到待勾选的发票,自己也从未勾选过,是何原因?
答:(1)首先企业可先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中查询此张发票,如未查到,需要联系销方企业,确认发票是否上传;
(2)检查综合服务平台的税款所属期是否小于发票开票月份,如小于开票月份,系统不允许勾选,只有当综服平台的税款所属期大于或等于开票月份时,才能对该张发票进行进项勾选;排除以上两种情况后,需要企业查看发票票面购方税号是否有误。如有误,需联系销方冲红,重开发票。
4、企业收到销方开具的电子专票,票面购方税号是企业旧税号,企业在综服平台找不到待勾选发票,无法进行勾选?
答:(1)在底账系统中查询企业的新税号与旧税号是否关联,如未关联,需要在核心征管系统中进行关联;
(2)企业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中查询此张发票,如未查到,需要联系销方企业,确认发票是否上传;
(3)检查综服平台的税款所属期是否小于发票开票月份,如小于开票月份,系统不允许勾选,只有当综服平台的税款所属期大于或等于开票月份时,才能对该张发票进行进项勾选;
(4)查看发票票面购方税号是否有误,如有误,需联系销方冲红,重开发票。
5、成品油经销企业当天收到的发票,为什么当天无法勾选库存?
答:成品油经销企业当天收到的发票,在综合服务平台中第二天才可以勾选库存。建议成品油经销企业收到发票后,次日再勾选和下载库存。
6、受票方收到电子专票后,如何申请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出口退税、代办退税?
答: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